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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乡间酷比 (第3/3页)
之俗,募人耕田,十取其五;而用主牛者,取其六,谓之牛米。盖晋法焉。”就是说牛米要多收一分利啊。 8文中“酷比”是借鉴明末张居正改革之后的情况。 顺便说一下张居正改革中的“考成法”。 “近年以来正赋不亏,府库充实,皆以考成法行,征解如期之故。”(《明神宗实录》卷111) “考成法”里面比较重要的一条就是“赋役完欠”,如果官员收不满这个赋税和徭役,就会降级或者削职。 明初的时候,朱元璋这个真·寒门出身对赋税徭役的收敛是有意放宽的“钱粮尽在民间,征敛不足,其顽在民,何尝即责有司”(朱元璋:《大诰》,“设立粮长第65”),所以地方官拖欠赋役的惩罚总体比较松,老百姓过得还可以。 但随着明代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中央财政愈来愈紧张,其标准不断提升,至张居正的“考成法”而达到顶峰。“查得嘉靖三十一年,未完五分以上者,住俸督催。三十四年,未完四分者,降俸矣。三十七年未完三分者,住俸矣。隆庆五年,则完不及八分者住俸,又议带征矣。”(《敬陈末议以备采择以禆治安疏时政五事》) 到万历二年,因张居正的推动,便议定:“除完纳八分……仍照例每年带征二分。”即增加到“十分”才能考满。 至万历四年,又规定:“见年应征钱粮完数不及九分,府州县掌印管粮官,照例降调。”除此之外还要带征二分(《明神宗实录》卷52) 所以最后就变成“以九分为及格,仍令带征宿负二分,是民岁输十分以上也。”(《明史》卷227《萧彦传》) 即增加到“十一分”才能考满,这就是鼓励地方官员横征暴敛了。 结果,在张居正的严酷考成法之下,全国出现了大规模的酷比现象,许多老百姓被官府收刮得家产尽绝、鬻妻卖子,以至于在流亡途中,依然“形似失巢之鸟,苦如游釡之鱼”(《万历疏钞》卷1《圣治类》) 皇帝知道吗?皇帝是知道的,从万历到崇祯,都是知道考成法带来的“酷比”的,但是没有办法,不用考成法,赋税徭役上不来。 《明神宗实录》卷52“近因行考成之法,惧或降罚,遂不分缓急,一概严行追并……咸谓朝廷催科太急,不得安生……致百姓流离失所,朕甚悯之。” 张居正更是公然说:“夫均徭、赋役、里甲、驿递,乃有司第一议,余皆非其所急也。四事举则百姓安,百姓安则邦本固。”(《张太岳集》卷25《答保定巡抚孙立亭》) 到万历七年以后,张居正的考成法影响太坏了,已经难以为继,所以不得不“一体蠲免”,后来张居正就被反攻倒算了,可是当明神宗去世后,便有人鼓噪为张居正正名,此事终于在天启元年得以实现,随后便恢复张居正的考成法。 然而,天启以后东林党全师于张居正,酷比问题立刻变得十分突出,“郡县催科苛政,无一事不入考成。官于斯土者,但愿征输无误,以完一己之功名,谁复为皇上念此元元者哉!”(《瞿式耜集》卷1《清苛政疏》) 至崇祯,考成之苛刻愈演愈烈,故王夫之言:“温体仁全师江陵之术而加甚焉。”(王夫之:《黄书噩梦》)“自是考选将及,先核税粮,不问抚字,专于催科,此法制一变也。”(《明史纪事本末》卷72《崇祯治乱》) 其实,张居正之所以改革成功的一个很大因素是,张居正在位的时候正好是风调雨顺的时期,由于连年丰收,加之当时财政收入激增而贮备大量的白银,引起白银流通不足,两者相加,致使米价超低。 结果到了天启、崇祯时期,遇上小冰河时期,旱灾水灾频发,却还是完全师法张居正的考成法,结果却是“逋负山积”,导致了明末大乱。 9宋王栐《燕翼诒谋录》“祖宗旧制,州郡公使库钱酒,专馈士大夫入京往来与之官、罢任旅费。所馈之厚薄,随其官品之高下、妻孥之多寡。此损有余补不足,周急不继富之意也。”公使库在宋代就是对官僚士大夫的一种隐性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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