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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不能承S生命之轻(1) (第2/2页)
!一个人,没有什么不好!顾若,加油!” 似乎与上次的分手并不相同,久久的沉溺在伤心里走不出来,似乎心情低落时,全世界都要陪着她下雨。 而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日渐成熟的她,对许多事情,包括自己的感情,也有了更好的把控能力——如自己所说,因为不想以后生怨,所以选择分开!因为先择分开,所以选择不责怪! 自此后,在彼此安好的平行空间里,带着爱的余温,静好的生活,让彼此放心,便成为分开后的责任。 中国,江城。 “莫总,秦律师来找。”徐莹的内线电话接了进来。 “帮我带秦律师进来。”莫离握着钢笔的右手下意识的一紧,却仍保持着语调的平静。 “莫总,好!”秦律师看着前阵子还意气风发的莫离,现在却似霜打过的茄子般,憔悴而失落,眼底的伤,看着就让人心酸。 唉,那么出色的一对夫妻,怎么会这么快就走到了这一步。 “秦律师,坐。” “徐莹,帮我泡杯咖啡、帮秦律师泡杯茶进来。”莫离交待着,同秦律师一起在小会议桌边上坐了下来。 “莫总,这是你要的文件,你看看,还有哪些需要补充的。”秦律师将拟好的离婚协议放在莫离的面前。 “恩,我看看。”莫离的低沉的声音,显得低沉而冷静。 说是离婚协议,其实,大部分都是关于孩子的约定:一、莫氏股份的10,归为女方所有,每年以分红的形式打入其个人帐户。 二、女方所生的孩子不论男女,都必须姓莫,为莫氏未来接班人,但顾若享有孩子十八岁以前的抚养权,这期间,男方享有随时探视的权利。 三、关于孩子的抚养教育费用,男方将以孩子的名义单独开一个账户,女方可任意支取,直至孩子满十八岁。 四、关于孩子在十八岁前,需要父母共同参与的重大活动,女方必须通知男方参加。 五、如果在孩子十八岁前,女方再婚,则必须在再婚前将孩子的抚养权交回给男方。 六、有关媒体方面,女方需配合男方做出合理的声明。 七、未尽事宜,可以临时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 “秦律师,你觉得这样行吗?孩子他mama会不会觉得,我是为了不让她再婚,所以用孩子的抚养权来要挟她?”莫离低声问道。 “从协议本身上来说,各方面的条件对女方都特别优,就算对女方再婚的条件有些苛刻,那也是为了保护孩子,成年人都可以理解的。”秦律师中肯的说道。 “好,那就这样吧,你将股权转让书全部准备好后,我就寄给她。辛苦你了。”莫离合上文件夹,淡淡的将文件全部推回到秦律师面前。 “三少,真的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吗?这都有孩子了,多可惜呀。”秦律师本想职业一些,一直忍着没问,但这协议一旦寄出,便再无挽回的余地,终是忍不住多了一句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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