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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 (第2/3页)
:“那看小酒到时候听谁的话吧。” 角低头看了眼瞪着大眼睛、纯洁无暇地看着他们的小狮子,抿了抿唇,一言不发地走开了。 这倒是让陆迩吃了一惊——以他对角的了解,这只大狮子应该会更执着一点才对。 难道还有什么后手? 陆迩又把小狮子抱在怀里蹭了蹭:“小酒,你猜爸爸会不会被你父亲说服?” …… 当天晚上,陆迩就知道角有什么后手了。 卯足了劲誓要从陆迩这里找回来的角认真运动,脸上的汗水滴在陆迩的身上,在陆迩眼神迷离、全身紧绷的时候,忽然俯身凑到陆迩耳边,低声唤了一声: “爸爸。” 运动中的角声线和平时区别很大,低沉沙哑,带着一点激烈的喘息,投入陆迩的耳中,让他一瞬间觉得性感的要命。 被自己的伴侣用这样的声音叫出这样的称呼,陆迩绷不住,短促地快速呼吸了几声,随后脚趾蜷缩,全身肌肤都泛起了诱人的绯红,抓着角手臂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 角没想到自己只叫了一声,陆迩的反应竟然这么大,连带他也差点一起去了。 这让角充满了成就感,深吸一口气,仿佛不知疲倦地继续动作起来。 这一天晚上,陆迩的羞耻心被翻来覆去地煎了好几遍。 第二天起床的陆迩回想起来耳根都会发烧,眼角还带这点泪痕,头一次有些咬牙切齿:“以后不要这么叫我!” “为什么?”角有些委屈,“你喜欢被这么叫,我来叫你,不要让小酒叫。” 陆迩:“……” 这能一样吗?! 当天晚上,角就被迫睡在了地上。 不过陆迩从此之后再也没有提过“爸爸”这个称呼,几个幼崽后来也和其他兽人们一样用“姆父”来称呼他。 倒是角觑到陆迩似乎对这个称呼格外敏感,有时候会作死在特殊时候再叫几声,每次都惹得陆迩第二天不许他上床。 …… 施工队临走之前,还给这里的部落打了一口井。 打井是地质学的范畴,陆迩不是很了解,只能勉强猜测着指了几个位置,施工队在第三个位置挖出了井水。 要不是他们现在有了青铜工具、施工队里有两个兽人的兽型擅长挖洞,还真不一定能搞定。 有了固定的水源,生活方便了许多。 兽人们一边照料着田地里的红薯,一边也开始继续采挖铜矿。 当初利发现的这个铜矿其实不算很大,但是他们采挖的效率不高。毕竟之前没有金属工具,全靠兽人们用兽型爪子刨,一天也就开采那么一点石头。 现在有了青铜铁锹、锤子等工具,效率大大的提升了起来。 采挖出来的铜矿用车子运输到红木部落本部去,进行进一步的冶炼,重新铸造成铜币或者新的青铜器。 其实最效率的办法还是直接在这里进行冶炼。 陆迩也想过在这里修建一个冶炼铜矿的工厂,但这里的兽人大多数都是新招来的,对部落的忠诚度和归属感都不够——金属冶炼在现在这个阶段对部落来说可谓是核心技术,哪怕在红木部落里也只有少数人才懂,一旦泄露出去对他们来说打击可谓巨大。 也许以后部落足够壮大、技术足够先进,可以把冶炼金属的技术像农业一样推广出去。 但现在红木部落这个下金蛋的母鸡还不够强大,也只能财不露白,慢慢发展。 宁可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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