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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起,插进余逸飞两腿之间。 刘海隐约遮挡住了眼眸,短辫随之垂下。 “这样不行?” 音量压得极低。 在这盛着月光的夜色之中,隐忍着极大的情绪波动。 链条纠缠在了一起。 第七十三章 余逸飞不觉松开紧握链条的手,身子往后倒去。 黎初凑得太近了,膝盖又抵住他两条腿,只要一动就会碰上某不可说的部位。 所以,他只能僵硬着身子,尽力拉开距离。 大脑开始混乱。 为什么黎初要对他说这种话?又为什么今天只特地叫了他一个人? 就是为了跟他做这种“利益交换”? 没有听见回应。 但从身前人的表现来看,黎初已大致猜出几分意思。 他眼帘垂下,眸色变得愈沉。 可他依然没有放开人,反而另一只手压住余逸飞肩膀。秋千吱呀一声,开始轻微摇晃。 他几乎整个身子的重量都压在了眼前人身上。 “我说过了,你不必喜欢我。” 他低声道。 “你不是想成为偶像?只要跟我在一起,我保证能让你成为独一无二的巨星。” 余逸飞被迫抬起下巴,望进对方那双金色的眼眸。 “这样对你是最有利的。” “你明白吗。” “大狗狗。” . 黎初小时候,家里曾养过一只大狗。 因为父母工作太忙,没工夫陪他,便买来一只白毛犬逗乐。 刚开始的时候他并不太喜欢。 觉得小狗掉毛,又太闹腾,还会在家里到处捣乱。 但自从帮他吠走那群嘲笑他长相Omega的同学后,他对它有了改观。 这只狗除了跑得快吃得多外,还是有其他优点的。 小狗长很快,逐渐变成了大狗。身形变大的同时,性格也愈加乖顺。 让坐下坐下,让伸手伸手。每天傻呵呵直乐,看见主人后直摇尾巴、绕着腿转。 当发现他心情不好,就会过来默默蹲坐在他身边,用舌头舔他手背。 黎初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而随着他长大,同学们之间的嘲笑转变为阿谀奉承时,大狗也终于变成老狗。 然后死了。 寿终归寝。从他五岁到十五岁,陪伴了他整整十年。 亲手掩埋大狗的尸体。那份心情,黎初已不想再体会。 他第一眼瞧见余逸飞,就觉得对方跟自己曾经养的那条大狗很像。 圆溜溜的狗狗眼,一双尖锐的虎牙。黏人、爱笑,每天傻呵呵直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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