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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的强劲又迅速。我的手松开他的下巴,顺着下颌骨的轮廓绕道他的耳后,轻轻的握着他纤细的后颈,另一只手无师自通的环住他的腰,将他小心的搂近了,他将下巴搁在我的肩头,侧首在我的耳边轻声说:“小傻子,你也不怕我这样形貌可怖又来历不明的人,是个别有用心的恶人么?” 我说:“难道不是我比你更加来历不明?更何况,与你一样,我身上,也没什么你可以图的,不值得你别有用心。当然,若是你图我的身子……”我还是很乐意奉上的。 阿缺:“……” 阿缺一把推开我,别扭道:“滚一边去,谁稀罕图你……” 我把他重新拉回墙角坐下,打开纸包递给他馒头片,哼哼着说:“我怎么说也算是长得……比很多人顺眼好看了吧?你眼光就这么高?你不稀罕我就不稀罕呗,这世上稀罕我的人有的是,小爷不缺你一个!” 阿缺说:“你这么厉害,那就去找稀罕你的人啊!本……笨死了!像你这么蠢的,我活这么多年还真是头一回见着,我就是眼光高怎么了,上赶着巴结我的人多着呢,你比不上的!” 我把馒头片塞他嘴里,说:“你就吹吧。既然比我好的人那么多,那他们现在在哪里?” 阿缺:“……” 阿缺气结的啃了一口馒头,咬牙切齿的喊我二傻。 我笑眯眯的答应,心情居然莫名的好。 这一晚上,我想明白了一件事。 我可能真的喜欢上阿缺了。 哎,丢人啊,下午还想着不喜欢他呢,结果这就打脸了。 从没喜欢过谁的我眨巴着眼睛怀疑,喜欢居然是这样容易的一件事情吗?为什么我只和阿缺在一起四五天就喜欢上他了呢?他到底哪里值得我喜欢啊?……哎,好像哪里都挺值得人喜欢的啊!傲娇,爱炸毛,嫌弃这个嫌弃那个的,但是有时候居然又意外地通透博学,总而言之,我大概率是挖到了宝藏。 …… 第二天一早,我就照着包子铺老板娘说的,去镇外毛遂自荐搬砖挖沟去了,这个不需要工作经验,只要年轻有力气就成,一天五十文,工钱半月一结,我算了算,半个月后我应该能拿不少,至少饭钱是够了,只是这半个月……算了,过得一日是一日吧。只要我吃得苦中苦,总有让阿缺过好日子的一天。 干了整整一天的苦工,我愣是在春日里乍暖还寒的天汗流浃背的回去,阿缺立在巷子口,说他找了一个比墙角要遮风挡雨些的地儿。 这个比墙角要遮风挡雨的地方就是桥洞,原本是乞丐们的聚集地,现在乞丐们不知为何都不见了,铺下的稻草倒是还在,虽然脏乱了一点,但有总比没有强,晚上多多少少也能够御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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