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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3/5页)
他失窃画作的案子。” “不是。他为什么只偷画?他可以偷任何东西。但是每个案子都有一个共同点。” 萨克斯皱了皱眉头,然后给出了答案:“杀人。” “没错。因为凶手要栽赃给别人,所以要杀死受害者——受害者能指认他。你去打电话给凶案组,可以在家里打。我们要寻找相似的案子:有一个主要罪行,有可能是盗窃,过程中受害人被谋杀,而且证据确凿。” “也许还有强有力的dna证据。” “好想法。”他说,有些兴奋,他们也许真能查到些什么。而且如果凶手按着这个套路走,案子里会有一个匿名证人给九一一打电话,并暴露一些准确的信息。 她走到实验室角落的一张桌子旁,坐下开始打电话。 莱姆把头靠在轮椅上,观察起他正在打电话的搭档。他看到她拇指上干涸的血迹,耳朵上可以看见一道划痕,被垂下的红发遮盖了一半。萨克斯经常这样,挠破头皮,啃咬指甲,在很小的地方伤害自己——那既是她的一个习惯,也显示出了她的工作压力。 她点着头,专注地在纸上做着记录。他自己的心跳——虽然他无法直接感觉到——也随之加速。她掌握了一些有用的信息。手上的笔墨水干了,她把笔扔在地上,然后以她在射击比赛中抽枪的速度又拿出一支继续做记录。 十分钟以后,她挂断了电话。 “嘿,莱姆,猜我打听到了什么。”她坐到他身旁的藤椅上,“我找了老火枪。” “嗯,不错的选择。” 约瑟夫·弗林蒂克(flintick)的绰号是老火枪(flintlock)。在莱姆还只是一个菜鸟时,他就已经是凶案组的警探了。那个暴躁的老家伙在他冗长的任职期间几乎对纽约市的每一件谋杀案甚至在其周边发生的案子都了如指掌。而此时此刻,老火枪在本应儿孙绕膝、安享晚年的时候竟然还在周日工作,莱姆一点也不惊讶。 “我和他说了想找的案件,他想起两件符合我们要求特征的案子,一件是盗窃稀有硬币,价值约五万美元,另一件是强jian案。” “强jian案?”这让案件变得更令人不安了。 “是的。两起案件都有一个匿名目击者打电话给警察报告案情,并且给出的信息在抓人的时候起到了关键作用——就像那个目击者透露出你堂兄车子的特征。” “两个案子都是男性来电。” “对。而且市政府提供了奖赏,但他们都没有出面领取。” “证据怎么样呢?” “老火枪记不太清了。但他说犯罪现场留下的痕迹能联系到犯罪嫌疑人身上。就像亚瑟案里出现的证据,在现场和犯罪嫌疑人家里都能找到五六种。而且在这两起案件里,受害者的血迹都是在嫌疑人家里的抹布或衣物上发现的。” “我打赌强jian案里没能匹配上任何体液。”大多数强jian犯被定罪是因为他们在现场留下了三种液体痕迹——jingye,唾液或汗液。 “对,都不匹配。” “还有匿名来电的目击者——只说了部分车牌号码?” 她瞥了一眼笔记。“还真是,你是怎么知道的?” “因为凶手需要给自己争取一定的时间。如果他留下完整的车牌号码,警察就会直接前往替罪羊的住所,他就不会有时间去埋下陷害用的证据。”凶手想得很周全。“两起案件的嫌疑人都极力否认罪行吗?” “是的,完全否认。最后都是决定在陪审团那里赌一把,但是都赌输了。” “不,不,不,太多巧合了。”莱姆喃喃道,“我得去看看——” “我已经托人从结案的文档库里把两个案子的档案找出来了。” 他笑了。她常常抢先一步。他回忆起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是几年前,萨克斯还是巡警,正准备放弃她的职业警察生涯,而莱姆准备放弃的远远不止他的职业生涯。他们一路走来,已经走了那么远。 莱姆朝语音设备发出指令:“指令,呼叫塞利托。”他现在觉得很兴奋。他能感觉到那种独特的节奏,一场狩猎正在拉开序幕的快感。快点儿接这个该死的电话。他生气地想道,这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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